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09 点击数:

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现我校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名额分配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河南可推荐87名候选人其中社区实践类17名,每所高校可向团省委推荐1名候选人。

2.各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至学校团委。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2.在投身乡村振兴、防汛救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3.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总支负责本学院奖学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推荐结果需经过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团总支要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2.各团总支需在6月13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推荐汇总表、个人报名表(见附件)及公示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后报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85040379@qq.com)。

3.校团委负责全校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评,依照分配名额将候选人择优推荐至团省委,并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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