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09 点击数:

各部门:

现将《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将的通知》(豫青联字〔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广大师生积极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河南省内工作和学习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社会青年和在校学生。曾获“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2021年度“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设青年组、大学组、中学组、小学组四个组别,每组评选10名获奖者,共计40名。同时,设“优秀科技辅导员奖”10名、“优秀组织奖”10个。

未受表彰的推荐人选将统一纳入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库,进行重点联系培养。

二、评选条件

基于条件和名额限制,只列出“大学组”和“优秀科技辅导员奖”的评选条件。

(一)大学组

    1.在校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学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踊跃投身科技实践,充分体现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能够运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在科技创新中拥有国家专利,并在成果转化中创造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4.在国际、全国以及全省各类科技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参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 SCI、EI、ISTP 收录者;在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二)优秀科技辅导员奖

    1.爱岗敬业,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从事科技辅导员工作时间不少于2 年,科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

2.年龄在45 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突出贡献的不受职称限制。

3.直接指导或参与上述四个组别中任何一个参评项目并入围奖项初选的。

各部门将材料汇总收齐后,于4月2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图书馆A819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inqiang83@hait.edu.cn。

联系人:闵强

联系电话:3691079

 

附件:《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将的通知》(豫青联字〔2021〕6号)

 

校团委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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