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学生会:
按照《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根据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和校党委、省学联的批示精神,现就我校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召开时间
2025年5月下旬召开。
二、选举单位的划分
河南工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按各基层团委划分,共分为13个选举单位,分别为: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电缆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智能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厚德书院。
三、大会代表名额
根据《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出席河南工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197名。(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四、大会代表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五、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提交本单位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代表候选人数应不少于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3.选举代表时,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代表要考虑到各方面的代表性(如男、女比例,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少数民族比例等)。
六、提案工作实施办法
1.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工作由校学生委员会授权各学院学生委员会进行初步征集和整理;校学生委员会负责学生代表提案的受理工作。
2.学生代表提案的内容及范围:凡是涉及与学生成长成才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相关的教育教学、成长成才、生活服务、权益维护、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3.学生代表提案须内容详实、具体,有一定调查研究的基础,重点突出,语言文字表达凝炼准确。切忌空泛议论,没有针对性;切忌脱离我校客观实际,单纯从主观愿望出发;切忌只提出问题,忽视解决问题的对策、方法与途径。下列情况不予立案: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4.学生代表提案,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者措施等内容。并认真填写学生代表提案登记表。
5.受理学生代表提案以后,校学生会主席团要对代表提案分别按拟立议案、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分类整理。
七、注意事项
1.代表选举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组织学生反复酝酿,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提名,按照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指定。
2.代表选举过程中要注意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学代会的代表,应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学生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反映广大青年学生的意见的学生。
3.代表选举工作要把好代表资格审查关,严格按照选举规则的程序选举产生代表,若发现代表的提名、选举不符合程序的,将责令重新选举。
各单位“学代表”代表选举工作务必于4月30日前结束,并在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校学生会办公室。
附件:1.河南工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河南工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河南工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4.河南工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5.《河南工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样例
6.关于报送河南工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材料的说明
共青团河南工学院委员会
河南工学院学生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