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8 点击数:

各基层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进一步激发我校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根据团省委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基层学院团委及班级团支部。

二、考核时间

各基层学院团委及班级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应在20241 12日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落实本单位年度共青团工作重点任务,特别是加强青年思想引领、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等方面,对本级团组织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具体参见附件1

四、考核方式

本次工作述职评议采取现场汇报形式进行,述职评议前,各级团组织应向上级团组织提交述职报告。评价结果与评先树优相结合。评议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为“一般”和“差”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述职评议结果应与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一致,学院团委书记和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一般应与所在团组织“对标定级”结果一致。参与 2023 年度各级“两红两优”评先的团组织和团干部,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应为“较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

五、工作要求

1.细化实施举措。各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学习《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定办法》(见附件3),并研究细化制定述职评议考核方案,要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向基层团支部延伸。要加强对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检查和指导,确保述职评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严格组织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各学院团委组织开展述职评议前,要对各基层团支部“智慧团建”、团员发展、青年大学习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各基层团支部书记要围绕本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述职评议结果应与本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评价一致,确保述职评议工作不走过场重实效。

3.抓好总结整改。基层团支部要针对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学院团委要经常性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应列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112日前各学院将各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情况(800 字以内)、《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及学院团委述职报告(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hngxyxtw@163.com)

 

 

 

共青团河南工学院委员会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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